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要求支付工资或者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期限为1年。也就是说,如果降薪已经超过30天,劳动者可以在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建议在发现问题后尽快采取行动,避免追溯权利受到限制。
“降薪退费”的意思是将原来的工资或费用降低,并退还给员工或客户。这种行为通常出现在公司或机构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减少支出并缓解财务压力。
对于员工而言,降薪意味着他们将获得比原来更少的工资;对于客户而言,退费意味着他们将收到部分或全部退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