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诊有效期为三个月。
因为根据《医疗保险规定》,异地转诊有效期为三个月,即从接诊日期之后的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全部治疗,否则将无法报销医疗费用。
这是为了防止患者长期拖延治疗,耽误病情,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医疗行为,避免滥用医保资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需要延长转诊有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向原就诊医院申请并经其同意,然后到转诊医院延长转诊有效期。
另外,慢性病患者的转诊有效期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延长。
异地转诊证明有效期时三到六个月。办理转院的手续主要是在当地的医院开转诊证明,转诊证明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一般为三到六个月,如果过久没有进行转院,转诊证明就会失效,需要重新办理一次转诊证明。
法律客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