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批准逮捕期限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批捕后,调查取证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该流程包括收集证据、鉴定、检验、勘验等工作,以确定嫌疑人的罪行。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会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进行协调和配合。针对不同案件,可能需要进行不同的取证方式和程序。
一般流程包括采集物证和证人证言,进行现场勘查和抽样鉴定,迅速开展调查,前往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监控录像等。取证过程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存在通用评语和个性化评语两种形式。
通用评语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给予表扬:比如“写得不错”,“语言表达清晰”,“思路连贯”等等。
2. 指出问题:比如“论点不够明确”,“语法错误较多”,“缺乏论证材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