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处理事故赔偿时,病历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审核和定损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要求提供病历原件作为赔案资料进行理赔归档,并且在归档后,原件通常不会被归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需要凭借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复印病历资料。
在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通常需要病历资料,但发票是唯一需要原件的证明材料。其他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原件也需要一并带过去,以便保险公司审核复印件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只会收取发票原件及病历资料的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要提供病历。对于一些轻微的意外伤害,如扭伤、擦伤等,可能不需要提供病历即可进行理赔。此外,某些特殊的保险产品,如意外险、旅行险等,也可能不要求提供病历。但对于大多数健康险、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险产品,提供病历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事故赔偿尚未谈好,被保险人应确保将病历原件提供给保险公司,以便进行理赔审核。如果需要复印病历,被保险人应携带身份证到保险公司进行复印。
不必要同时也可能需要
如果是简单的索赔,只需要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单位领导在场。
但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是在单位内发生的事故,需要同时向保险公司和单位申请赔偿,这时候需要单位领导在场为你提供背书。
此外,如果紧急情况需要法院调解,那么保险公司和单位领导也可能需要在场。
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他们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