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买卖双方应当自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交易对象的名字、数量、购买价格等相关条款。
2. 安排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赋值转让之前,双方可以安排专业机构对产权进行评估,确定股权交易价格。
3. 向公众公告。在股权转让前,应当进行公示,在公司的指定媒体上发布通知,公告交易的相关信息。
4. 申报转让事项。股权转让当事人应当向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申报股权转让。
5. 缴纳资金:在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买受人应该完成股权转让的资金缴纳,包括转让价款及相关的税费等。
6. 完成股权过户。双方应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签署的转让协议及其附属文件,到公司进行股权过户,完成交易。
注: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执行可能因不同地域的法规或公司内部制度而有所不同。在任何时候这个交易都需要请有运营或法律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股转指的是一个企业将其股份或股权转让给另外一个企业或个人的过程。股份转让可以发生在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之间。在一些情况下,这种转让是为了筹集资金、合并或收购公司、实现公司重组或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等目的而进行。
企业股转是企业发展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企业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决策起到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