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三个工作日内)。
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不需要补,以前的公积金政策规定,7月做了公积金基数调整以后,当年的公积金差额可以补交,现在都是不可以补交的了,从7月份调整公积金,那就从当月开始按照新的缴纳基数核定缴纳金额,以前的一律不可以补交进去了。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如果市内转移需到公积金业务大厅领取转移单后到转出转入单位盖章,外转移需提供调令或新单位的用工合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一般在一周左右到账,公积金转移后可以查看到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