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岗工人的补偿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给予下岗工人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主要采取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障福利、培训再就业等政策措施;二是通过搞好企业改制、破产清算或承接等各种形式,加强对下岗工人的就业互助、重返劳动队伍等方面的政策,搞好下岗工人再就业的政策。
同时,政府积极鼓励企业对被裁员工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和资助,以尽量减少下岗工人因失业带来的生活压力和负担。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就业形势出现好转,中央对下岗工人的补偿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改善
中央对下岗工人目前没有相关规定要进行补偿,但如果是满足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积极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各地区的标准不一,如上海对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而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912元/月提高至1026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828元/月提高至931.5元/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1) 下岗时可从单位按工作年限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补偿金;
(2) 按规定办理《失业证》、《再就业证》后,可申请失业保险金;
(3)
4050社保补贴,主要是对于下岗工人在交社保时候给予一定的补贴,下岗职工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首次申请社保补贴可以享受3年;
具体补贴标准各省市地区也有很大区别,有的地区是按缴费比例直接减免补贴,还有的返钱形式。
(4)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 安置下岗职工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6)
组织下岗职工或下岗职工本人从事市容、环境建设的公益性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劳务取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7) 企业组织下岗职工或下岗职工自找门路承包租赁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农、林、牧、渔业取得收入,三年内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
(8) 新办的安置下岗职工占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