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朝总共割让了4块土地给俄罗斯。
2 这4块土地分别是伊犁、外东北、黑龙江以北地区和松花江以外地区。
3 这些土地的割让是因为清朝内外交困,无力抵御列强的压力,而俄罗斯在这个时期正处于扩张的阶段,利用清朝的弱点得以获得这些土地。
阿拉伯数字传入我国,大约是13到14世纪。
由于我国古代有一种数字叫“算筹”,写起来比较方便,所以阿拉伯数字当时在我国没有得到及时的推广运用。
20世纪初,随着我国对外国数学成就的吸收和引进,阿拉伯数字在我国才开始慢慢使用,阿拉伯数字在我国推广使用才有100多年的历史。
阿拉伯数字现在已成为人们学习、生活和交往中最常用的数字了。
清朝割让给俄罗斯的领土在不同的时间段和不同的方式下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重要事件和割让的相应领土:
1. 1858年《瑷珲条约》:清朝割让外东北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包括黑龙江流域的瑷珲(俄称尼布楚),乌苏里江流域的昂昂溪、黑牛河以东地区,尼布楚以东的北部地区以及铁岭以北的辽东半岛。
2. 1860年《北京条约》:清朝割让外东北淮河以北的大片土地,包括北京外围的燕山以北地区,包括今天的河北承德、张家口、忻州、大同等地区。
3. 1864年《中俄和好条约》:清朝割让外东北黑龙江以北的边疆地区。
4. 1881年《中俄塔城条约》:清朝割让外蒙古的塔城地区。
5. 1885年《中俄布连诺夫条约》:清朝承认俄罗斯在外蒙古的“三区九县”特权,并割让外蒙古的库伦地区。
总的来说,清朝在19世纪中后期的几个割让条约中,向俄罗斯割让了大量的领土。其中包括了大片的外东北、涉及北京周边的地区、外蒙古部分地区等等。这些领土的割让对于清朝在国际上的地位和领土完整性造成了不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