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交涉:肇事方与受害方就损失进行协商,尝试达成私下和解。
2. 报警: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应立即报警并说明情况。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处理。
3. 提供证据: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车辆损坏照片、医疗费用单据等,以便于调查取证。
4. 保险公司赔付:如果双方有购买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责任及保险政策,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
5. 法律程序:如不能达成和解且涉及重大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法院判决后,被告(肇事方)需按照判决结果支付赔偿金。
在这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后,当事人没有立即报警,事后报警的,法律没有规定过多长时间就无效,一般情况下可以报警,但是否接受案件,由交通管理部门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