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各校(单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违规)补课;
2.严禁各校(单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违规)补课;
3.严禁各校(单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违规)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违规)补课;
5.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违规)补课;
6.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需要有教育督导员资格证。
教育督导员具有与专职教育督导员同等的职权,必须有相关的工作证明。其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教育局并没有具体的哪一条规定直接指出不能干涉学生头发,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些相关的教育法规中找到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身体权和人格尊严。学生的头发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应当受到保护,学校不得随意干涉。
其次,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学校可以强制干涉学生的头发。
这一规范主要是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引导,强调学生应当自尊自爱、注重仪表,但并没有赋予学校强制剪发等具体权力。
因此,虽然教育局没有具体哪一条规定明确指出不能干涉学生头发,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规范的精神,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随意干涉学生的头发。如果学校存在强制剪发等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维权。
当然,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学生及家长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