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医疗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损误工费是指因人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所产生的额外成本。其计算标准一般包括:
1.延误时间:即因人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时间;
2.延误造成的额外成本:包括延误期间的额外人工、材料、设备租赁费用等;
3.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例如因时间紧迫而导致的施工质量下降或工程缺陷的产生。人损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工程合同和规定,确保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1.起诉状。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待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