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七十岁以上企业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 医保报销比例
七十岁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和自费费用合并计算,统一按照医保规定的比例报销。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以下三档:
第一档:住院费用的60%报销。
第二档:门诊和住院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后,住院费用的80%报销。
第三档: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累计达到门诊起付线两倍后,住院费用的90%报销。
2.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七十岁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如果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具体保险产品而定,可以有一定比例的报销。
3. 退休金补贴
对于七十岁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医疗保障待遇中除了医保和补充医保外,还会得到企业的退休金补贴。退休金补贴的具体金额和比例也因企业规定而异。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七十岁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治疗所需支出,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但是不同省份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医保中心。
北京:70岁以下100元,70岁以上110元;
上海:74岁以下每年1680元,75岁以上每年1890元;
天津:70岁以下每月40元,70岁以上每月50元,建国前老工人每月60元; 深圳每月251元,广州每月160元,厦门每月110元,广西每月120元,郑州每月95元,黑龙江每月90元,新疆每月80元,山西每月85元,大连每月80元,江西每月77元,湖南每月75元,安徽每月70元,河北邯郸每月51元,鞍山每月60元,甘肃每月120元,湖南每月75元,陕西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