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要住院24小时。
住院不超24小时医保是可以报销的。只要满足条件,如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就可以进行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疗费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果在外地就医的话,需要携带转院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以及医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销规则详解如下:
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入院时,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出院时,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患者: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在医院设立的医保办直接办理结算。
报销比例:
医保统筹支付:指由国家统筹医保账户资金支付,个人无需另外支付的医疗费。
个人自付: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中,需患者自己支付的部分,分为“自付一”和“自付二”两部分。自付一是指低于起付线金额和超过封顶线金额后,患者自己承担的部分;自付二是指乙类药品中有10%~30%的费用需患者自己承担。
个人自费:指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需患者自己支付,比如所有的丙类用药。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规则可能因地区、医保类型和具体政策而异。在就医前,建议向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咨询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