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部如果对申请人的商标分类目提出驳回,其实并不一定会退费。退费与驳回的具体原因和情况有关,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定导致的驳回,一般是不会退费的。
但如果是因为商标部认为申请人的商标与已有商标过于相似,或者商标涉及的专用名称或公共词汇等原因导致的驳回,可能会退回商标注册费用。因此,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应认真阅读相关规定,确保提交完整和规范的材料,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误解。
商标过审的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3-12个月不等。过审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支付商标注册费用,并在收到商标注册证书后到商标局领取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权的有力证明,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因此,在提交商标申请时,申请人应认真准备材料,根据规定填报申请表,防止漏项或错误,以尽快通过审查。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流程:
1
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
申请时限为收到《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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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信封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