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免费性原则:义务教育应当免费,所有学生都应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2. 公平性原则:义务教育应当保证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论其经济状况如何。
3. 完全性原则:每个孩子都应该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应该提供全面的课程。
必须去学校。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二、三款分别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因此,“入学”并在校完成教育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前提。 否则就属于“辍学”或“失学”。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第二条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资金使用要合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