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原隶属于南海县,在唐代改隶顺德县,后属番禺县,清代划归顺德县,1949年属顺德县驻地三水镇。1951年三水县正式成立,面积较大,还包括了当时的佛山市区和顺德区一部分,但在1958年佛山市分设三水县,三水县南隔珠江与佛山市区相望。至此,三水历经迁移,成为佛山的一个县辖区。
办理三水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六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片1张、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有关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等)、外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出具的外国永久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办理时需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且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详细要求可以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网站查询。办理护照时要认真核对所有资料,确保办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