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伤案件登记备案表》;
(4)本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单、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医疗费用清单;情况紧急时,就近医疗机构急诊单据,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6)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7)转诊、转院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
(8)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和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9)其他规定的材料。
工伤医疗费自己垫的,一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领取:
1.工伤保险基金:如果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发生工伤后,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员工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工伤保险基金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审核申请材料并报销医疗费用。
2.用人单位:如果员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无法报销全部医疗费用,那么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员工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审核申请材料并报销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制度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员工在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前,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工伤报销医疗费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三)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医院财务章)。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四)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