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人财产情况属于他人隐私。
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如下: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关于楼上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是:楼上噪音扰民楼下可以先找物业进行投诉,由工作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楼上不听劝告的可以做好录音,拨打110进行报警,由公安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楼上仍然不听取劝告的予以警告处罚,警告不改的予以资金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消防、安监、公安等等多部门联合管理。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及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气象、供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