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以挂靠单位的名义缴费,而实际上并没有在该单位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后果可能包括:
1. 挂靠单位可能会被罚款,因为他们雇佣了非法工作者。
2. 个人可能会被罚款或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这是欺诈行为。
3. 个人可能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保福利待遇,因为其挂靠单位未为其真正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
4. 如果该人在意外事故中受伤或疾病,挂靠单位将不能为其提供医疗补偿或工伤赔偿。
总之,以挂靠单位的名义缴纳社保费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个人损失,也会给雇主和社会带来风险和负面影响。
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也就是说,“挂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对单位来说,可能面临着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被追讨二倍工资以及发生工伤时被要求承担责任以及面临行政处罚等后果。
对个人来说,挂靠单位缴纳社保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节严重将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是不允许的。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对挂靠者来说,若被人社部门查出是挂靠,可能会被清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