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
2.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个人承担的合规可报销费用在6000元(含)城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6000元。
赔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200000元。封顶线随着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而定,凡新农合基本医疗可以报销的费用,大病保险也必须相应进行报销,反之,则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