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可以到当地残联办理残疾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民宿申报审核表》原件;
2、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原件和一寸照片一张;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房产证的提供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由街道盖章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租赁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5、场所用途功能为住宅的,应提交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和住所登记表原件;
6、《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材料准备好以后,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即可。
大概需要5到10万元